博扇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相博(交换),作为信物,谓之“博扇”。归告父母,由父母遣媒行聘,筹办婚事。
古代壮族婚俗。据《粤西丛载》卷18引《图经》载云:离宾州治所(今广西宾阳)七里之罗奉山区壮族,每年春秋两季举行社祭活动时,未婚男女青年相聚,以诗歌相应和,自择配偶。找到意中人后,男女双方各以所执扇、帕相博(交换),作为信物,谓之“博扇”。归告父母,由父母遣媒行聘,筹办婚事。
以子女名同父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发生于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时期,盛行于父系氏族公社确立之后。其时,父系家长从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出发,利用自己在社会和家庭中所处的优势地位,变※母女连名制为父子连名
即“乌孝慎”(334页)。
阿昌语音译。旧时云南德宏阿昌族地区对父母包办婚的称谓。解放前阿昌族的青年男女婚前恋爱自由,但婚姻的缔结大多由父母包办。缔婚前还必须向阿公阿祖神位祝告,祝告时不能听见野兽叫声,若听见称“破口”,不能缔婚
书名。金毓黻(1887—1962,字静庵,号千华山民)著。书成于甲戌年(1934),凡20卷。有千华山馆、1977年汉城太学社和台北文海出版社本。卷1与卷2为《总略》,卷1为元以前汉文献中渤海史料摘编
见“伊循城”(806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至顺二年(1331),与孟广、者样两军民长官司同时置。《明史·地理志》卷46:“孟密宣抚司,北有猛乃、猛哈,东北有孟广等部。”该司与孟广当在孟密附近。一说孟并疑即孟密,盖其地仅一甸,
见“别儿哥”(1069页)。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意“林木中百姓”)之一,也作为地名。又作亦必儿—失必儿。一说中世纪的东方人和中国人用以指亚洲东北部的广大地区,相当于今西伯利亚。邻近乞儿吉思等部。居民以狩猎为业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其形细长似鸡腿,故名。有的上下器径近似,有的上粗下细。一般为直口,短颈,溜肩,平底。是盛水或奶的容器,反映了契丹的游牧生活。
北魏在都城洛阳安置江南归附者之场所。一般江南归附者先被接待于金陵馆,后赐宅归正里。位于城南宣阳门外永桥南,御道西。民间号为吴人坊,南来投附者,多居其内。近伊、洛二水,任其习御。里有3千余家,自立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