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法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典之一。在五世达赖第一任第巴索南饶登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删去“英雄猛虎法”和“狐皮惩怯法”两条而成,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即“蒙古源流”(2337页)。
即“雅德根”(2197页)。
见“姜戎”(1761页)。
清代尚皇室之女为妻者的称号。亦译作额夫或娥夫。同汉制的驸马。其品级视其所尚公主或格格之等级为差。清太祖努尔哈赤时,皇女及贝勒女皆称格格。清太宗崇德元年(1636)以后,凡皇后所生之女为固伦公主,其婿为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境。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蕃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1
见“桑植上峒长官司”(1966页)。
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暹答子。以同父异母兄刀更孟袭为宣慰使后暴虐杀戮,恐祸及自身,遂起事,放逐更孟于景逢。永乐十三年(1415),更孟被缢杀后,次子刀
见“阿努达喇”(1224页)。
西夏官署名。西夏语音“嚷张啰”。属中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设4正、4承旨、3都案、4案头。
见“咸同起义”(16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