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业勒部
见“诺雷部”(1953页)。
见“诺雷部”(1953页)。
约1639—1706清代湖北容美司土官。字绍初,号九峰。土家族。容美(治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甘霖子。初受吴三桂“承恩伯”之敕封,后附清,袭容美等处军民宣慰使。屡应调从征,著有劳绩。习经史,能文章,
清道光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石观保”(450页)。
官名。清代直隶绿营的五镇总兵官之一。驻今河北省遵化境。雍正元年(1723),裁旧设马兰协副将,改设马兰镇总兵官。直辖镇标:左营,设游击以下都司、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官;右营,设守备以下千把总等官。
即“乙失钵”(4页)。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明代藏区卫所名。永乐元年(1403)五月置。隶河州(今甘肃临夏)卫。初以头目令真奔等为千、百户,给印、诰,赐冠带、织金文绮袭衣。五年(1407),其千户奉朝命同护教、赞善诸王及必里、陇答、朵甘三卫等复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蒐里卫,并说清代有蒐里河,在宁古塔(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
清代官名。汉译“翼长”。内蒙古太仆寺左翼牧场所置管理畜群的官吏,每一畜群为一翼,是一翼之长。如骒马群、骟马群均设翼长1名。翼以下设和硕达,分掌放牧、繁衍、训练马匹等事。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
书名。清末回族学者马德新撰。原稿为阿拉伯文。咸丰十一年(1861)由作者门人马安礼译为汉文,在云南昆明刻版问世。书中记叙作者于道光二十一年(1841)冬,自云南昆明出发,赴缅甸仰光,乘船渡海,经印度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