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利
见“哥利”(1835页)。
见“哥利”(1835页)。
北宋广源州壮族首领※侬智高之母。广南西路左江武勒州人。壮族。聪敏有谋。夫侬全福为傥犹知州,宝元(1038—1040)初年为抗击交趾,曾建立长其国,自尊为昭圣王帝,后被交趾执杀。携子侬智高出走雷火峒。庆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亦思满蓝,华言药师坛。”藏语smanbla,译为“药师坛”,为消灾免疾所举行的法事。
见“耶律沙”(1301页)。
北魏宗室。字秀和。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雍州刺史提子。累迁兼尚书右丞。灵太后临朝,宦者干政。孚乃总括古今名妃贤后4卷,奏上。迁左丞。正光四年(523),为北道行台,至柔玄、怀荒二镇间
旧时壮族民间传统共耕组织。流行于桂西北、桂西等地。每年春正月至三月间,各村寨的年轻妇女和姑娘们便自动组织起来,自带踏犁和午饭,约定轮流到各家地里干活,直到把每个队员的地犁完为止。自愿结合,不带强迫性质
摩崖名。金大定七年(1167)以女真字刻于摩崖上,追述收国二年(1116)在番儿必罕设立谋克事。因位于吉林省海龙县(今梅河口市)小杨树乡庆云堡村,故又名“海龙女真国书摩崖”、“杨树林女真国书摩崖”等。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见“前秦”(1741页)。
元代通邮制度。是我国早期“排单”雏型。延祐五年(1318)十一月定,凡入递文书,由始发官司酌量地理远近,印贴“长引隔眼”于公文上,标明件数、发引时日,至各邮长所在,交递铺传递承接,即于隔眼上填写时刻,
见“伊帕尔汗”(8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