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不仁
参见“昂仁”(1412页)。
参见“昂仁”(1412页)。
清代学校的一种。清制“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学校教育也按旗制编组,由国家官办。初建于天命年间(1616—1626),清太祖曾旨令巴布海、专退、萨哈连、武巴泰、雅祥额、阔倍、札海、欢岱8位师傅“善教”
伊斯兰教寺院。地在今四川阆中县城东北嘉陵江畔的盘龙山麓。康熙(1662—1722)中兴建。“巴巴”,系阿拉伯语译音,有“先祖”、“老大家”之意。一称“久照亭大拱北”。占地1.3平方米。康熙十九年(16
见“预笃温稍瓦直”(1962页)。
即“梁水”(2125页)。
辽(契丹)朝中期的重要政治事件。重元,即耶律重元,为辽圣宗耶律隆绪次子。太平十一年(1031)六月,圣宗卒,由长子耶律宗真(重元兄)即位,是为兴宗。其母钦爱皇后自立为皇太后摄政,欲废兴宗,立重元,重元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大通寺。在甘肃天祝县境内。明正德六年(1441)建。属鲁土司管辖。与东大寺、西大寺、古城寺、嘎达寺、宣化寺、塔尔寺、宗家寺、显教寺等8寺院共组成一寺院群。经清朝3次扩建,成为青海、甘
官署名。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专管水利工程之机构。据库车出土文书,掏拓使为其长官,所役劳力,由农户按地亩摊派。
乌兹别克族婚礼操办人。意为傧相。凡乌兹别克族青年在结婚前,都须找一个比较知心、能说会道、尚未结婚的人做自己的傧相,以处理结婚时的事务。举行婚礼当天,新郎要在男傧相陪同下,坐于房屋中央或角落,边吃、边吹
见“亦马忽山卫”(874页)。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