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藏语作“孜西”。唐代吐蕃社会的卜算或占卜方法。主要流行于贵族统治阶级中,以卜行为之吉凶。据《德乌佛教史》载,即:吉星算、护身算、天象算及胜利算。
辽代宫户的一种。是蕃转户和汉转户的合称。蕃指契丹族和汉族之外的其它少数民族,汉即汉族。此等户原不归契丹政权管辖,经征服掳掠或投降而来,遂变成契丹皇帝及各宫卫的私人编户,故名。比正户身份低。转户之人丁称
1895—1975近代书画家。字默庵,号蟫翁。山东济南人。回族。自幼酷爱书法,广临汉代隶书及两周金文。青年时,曾在陆军边防五师当缮写员,先后在天津南开中学、山东长兴中学任教。抗日战争时期,曾在山东省教
?—680唐朝官员。原籍安息(今伊朗东北部与前苏联交界一带)。出身望族。贞观(627—649)初年,父朏汗率众5千余朝唐,被置于维州(今四川茂县),拜为刺史、定襄郡公。四年(630),随父赴长安朝见太
参见“冲巴噶什部”(882页)。
僧官名。明清时在藏族地区府一级封授管理僧众、土民的当地僧人首领为僧纲,颁给印信、敕命,秩从九品,准世袭。以例进贡。清代有垂巴寺僧纲、著洛寺僧纲等,隶僧录司。
元统一全国后,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少数民族地区则兼有控扼之意。其在云南行省,先后置军民屯共达12处。中大理、金齿等处于至元十二年(1275)拘刷漏籍人户置民屯,二十六年(1289)
北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焘年号。424—428年,凡5年。
佤语音译。“侬”意为“单方”,“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个体家庭自耕地的称呼。由于铁制的砍刀、斧、锄、铲、镰等农具从外族大量传入和广泛使用,使得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单独耕种已成为可能
金元传送四方文书的邮驿。金泰和六年(1206)六月始置。十二月,设都提控急递铺官总其事。《金史·百官志·兵部》:“其制,该军马路十里一铺,铺设四人,内铺头一人,铺兵三人,以所辖军射粮军内差充,腰铃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