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使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一员,为集贤院长官,正二品,位在大学士上。成宗元贞元年(1295),增一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从一品,置六员。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复以大学士领集贤院事。
官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一员,为集贤院长官,正二品,位在大学士上。成宗元贞元年(1295),增一员。大德十一年(1307),升从一品,置六员。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复以大学士领集贤院事。
官名。元置,属司天监,员额一人。
1、在宫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员。《后汉书·宦官列传·序》:“中兴之初,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它士。”因此,后来也称宦官为阉人、太监。2、官吏的通称。《古诗为焦仲卿妻作》:“说有蘭家女,承籍有宦官。”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盐的专卖事务。
宋置内侍省,拱侍殿中,备洒扫之职,简称前省;入内内侍省,所掌尤为亵近,简称后省;合称前后省。
辽朝宫帐名。天祚皇帝置。又称“阿鲁盌斡鲁朵”,契丹语辅祐称“阿鲁盌”,宫帐称“斡鲁朵”。以诸宫帐御前承应人,春、宣二州户置。有正丁一万六千,蕃汉转丁二万,骑军一万。设官有宫使、副使、太师、太保、侍中
兼理司法机关。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三月北洋政府规定未设地方或初级审判厅各县,一律于县知事公署内附设审检所,由县知事兼管,所内依照事务之繁简设帮审员一至三人,书记官一至三人。帮审员的职权为办理县境
官名。唐、五代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府各置一员,位催官、巡官之下。官名。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团练使的属官中有衙推,刺史领军使时也置衙推,另外,州有州衙推,军府有军衙推。见《新唐书·百官四下》。
即“江苏清吏司员外郎”。
清朝官缺之一种,属八旗官缺。即左、右两翼额设之职官,由本翼四旗应用人员内拣选任命。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掌参订陆军一切法律章制并本部咨询事件及特交参议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