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法
宋朝军法名。该法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士兵)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凡长行违忤、陵犯或论告长官,即属犯阶级,分别处死或流放。唐朝中期以降,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由此得以矫治。
宋朝军法名。该法确立了厢都指挥使至长行(士兵)上下级的绝对隶属关系,凡长行违忤、陵犯或论告长官,即属犯阶级,分别处死或流放。唐朝中期以降,藩镇威侮朝廷,士卒侵逼主帅之积弊,由此得以矫治。
同“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参见该条。
见“副司幄”。
官名。殷朝武官。参与田猎征战。《殷虚文字丙编》第七六片: “乎(呼)多马逐鹿,隻(获)。”
清入关前非旗主贝勒而参与议处国政者之统称。后金天命七年(1622)后,努尔哈赤实行八贝勒共治国政之制。八贝勒即八旗之旗主贝勒,又称“主旗贝勒”。此外,非旗主之贝勒,亦有参与议政者,如德格类、杜度、阿巴
官名,为“部郡国从事”的省称,详“部郡国从事”。州吏名。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部郡国从事史,魏晋沿置,称为部郡从事,为州刺史所属,职在检察一郡行政,即藩王之在境内者亦兼察之,其权甚重,不得用本郡人
官名。汉朝州郡职司教育的学官。亦称郡文学掾,省称文学。东汉末,王国、丞相府亦置。西晋郡国皆置。十六国前赵石勒立太学亦置。官名,汉朝郡国设此官,也称郡文学掾,简称文学,如有主事,则称文学主事掾。主管学校
州分职吏名。北魏始置,主民户之事。《魏书·杨机传》载:“兄子虬,少有公干,频为司州记室,户曹从事。”又《北史·李德林传》记德林为博陵安平人,祖寿,为魏湖州户曹从事。是北魏诸州亦有此职。北齐司州及隋初雍
官名。汉朝三辅地区都尉总称。武帝元鼎四年 (前113) 置,秩二千石,有丞,六百石。其京辅都尉治华阴 (今属陕西),左辅都尉治高陵 (今陕西高陵西南),右辅都尉治郿 (今属陕西)。东汉建武七年 (后3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三不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视七品。
官名。清朝外火器营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三品,于营总内拣补。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总统大臣统领之下,掌外火器营训练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