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水丞
官名,汉置,为长水校尉属官,佐校尉掌文书等,秩六百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
官名,汉置,为长水校尉属官,佐校尉掌文书等,秩六百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长水校尉,掌长水宣曲胡骑……凡八校尉,皆武帝初置,有丞、司马。”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见“封驳房”。
官名。掌城邑政令的长官。春秋战国齐国等置。《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田襄子既相齐宣公”,“襄子,使其兄弟宗人尽为齐都邑大夫”。
官名。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掌厂事。顺治(1644—1661)初设,满、汉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一年一更代。于通州、张家湾各设木厂一。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赴工部报递批文,工部派人会同木
清代步军统领所属的绿营兵。详见“步军统领衙门”。
文书名。即经皇帝批示过的奏折。
官名。清代太仆寺所属左右翼牧厂各置总管一人,为牧厂的主官,其上统于牧厂统辖总官。参见“牧厂统辖总管”。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佐尚书、侍郎核定法令章程,审议各司重要事宜。
汉朝高级官员官服上的龙形图案,常与三辰并用,称为“三辰龙章之服”。《后汉书·仲长统传》:“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三辰谓日、月、星,龙章即山龙之章。
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属官。营造司之铁作、漆作,养心殿造办处等处皆设。无品级。隶于司匠之下。分掌器物造作及管理匠役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