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州钱帛司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春路钱帛司”。设于长春州,掌钱币铸造等事。始置于兴宗重熙二十二年(1053)。设都提点等职。
官署名。辽朝置。又称“长春路钱帛司”。设于长春州,掌钱币铸造等事。始置于兴宗重熙二十二年(1053)。设都提点等职。
见“同主管右春坊事”。官名。宋置,见“左春坊”。
官署名。清末中央咨议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宣布增设,次年设总裁筹办。宣统二年(1910)正式成立。掌议决国家预决算、税法、公债、法律(宪法除外),并其他奉旨交议事件。宣统三年九月,短时代行议会
武官名。汉置,掌护羌族。见《汉书·王尊传》。
见“绣衣直指”。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左传·襄公九年》: “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立,祀大火,而火纪时焉。相土因之,故商主大火。”《初学纪》卷二四引《世本》: “祝融,颛顼臣,为高辛氏火正。”参见“木正”。官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荀衍以此职守邺都,督河北事。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领兵并监督军事。《三国志·魏书·荀彧传》:“是时荀攸常为谋主,彧兄衍以监军校尉守邺,都督河北事。”
元朝地方监察机构合称。简称四道按察司。世祖至元五年 (1268) 立御史台; 六年,设山东东西、河东陕西、山北东西、河北河南四道提刑按察司,为御史台直辖机构,掌管各地监察事宜。
见“国史院”。官名。宋置,为实录院的长官。见“国史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庖人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膳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其下设典庖下士以佐之。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庖人”。
官署名。明朝南京所属掌管仓场盐课的机构,设大使一人以掌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