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正
官名。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金朝始置于各路,掌领一路之道人。元朝设于各州,为道正司之长官。掌道人词讼,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亦置于州,每州一人,为诸州道正司之长官。品秩未入流,无俸禄,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州之道人。清沿明制未改,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道官名。宋代始设于诸州,管理地方道教事务。金置于路,地位在道录之下。元代设于州、县,州道正为州道正司的主官;县道正属于县威仪司,其地位在道录之下,道判之上。
官名。掌管道教事务之道官。金朝始置于各路,掌领一路之道人。元朝设于各州,为道正司之长官。掌道人词讼,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共同处理。明洪武十五年 (1382) 亦置于州,每州一人,为诸州道正司之长官。品秩未入流,无俸禄,颁发度牒掌钤束一州之道人。清沿明制未改,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道官名。宋代始设于诸州,管理地方道教事务。金置于路,地位在道录之下。元代设于州、县,州道正为州道正司的主官;县道正属于县威仪司,其地位在道录之下,道判之上。
官名。宋置,见拨发司。
①国君即位。《左传·隐公三年》:“桓公立”。②设置官职。《尚书·周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立舟之侨以为戎右”。君主即位或封定后妃叫“立”,确定太子的名分,封拜王
1、陪臣。诸侯为天子之臣,诸侯的大夫,对天子称“陪臣”。意思是“侯的侯”。2、指子男。战国时楚国爵位子男共一爵,故称重侯。《楚辞·大招》:“三圭重侯。”注:“重侯,谓子男也,子男共一爵,故言重侯也。”
官名。同“理”。掌治狱刑罚。相传大禹时皋陶曾任此官。《管子·法法》: “皋陶为李。”尹如章注:“古治狱之官。”
官名。隋朝有过海判官。唐朝遍置于使府。《唐六典》卷二: “凡别敕差使,事务繁剧者给判官二人”,“非繁剧者,判官一人”。采访、节度、观察、招讨、经略、防御、团练、支度、营田、监军等使之下皆置。综理本使日
官名。唐、宋、辽置。详见“散骑常侍”。官名。唐始置,属中书省,见“散骑常侍”。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吴广成《西夏书事》卷二十,有谅祚遣宋贺正使“枢铭靳允中”。枢铭为靳允中的官称。
使职名。金朝勋臣死后,皇帝派官员担任送丧柩车的执引前导,称发引使。
南朝梁、陈所置镇东、镇南、镇西、镇北、镇左、镇右、镇前、镇后将军的合称。分见各条。
即“内侍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