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商司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属外交部,置司长、佥事、主事、录事等员。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开埠、设领事,通商、行船;二、保护在外侨民工商;三、路、矿、邮、电交涉;四、关税、外债交涉;五、延聘,其他商务交涉案。设官同上。次年本司职掌调整,一至四项同元年,第五项为延聘,第六项掌各国公会、赛会,第七项掌其他商务交涉事项。其第五、七两项,实为元年职掌第五项之内容。国民党政府时废。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商务司,属外交部,置司长、佥事、主事、录事等员。北洋政府改称通商司,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3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开埠、设领事,通商、行船;二、保护在外侨民工商;三、路、矿、邮、电交涉;四、关税、外债交涉;五、延聘,其他商务交涉案。设官同上。次年本司职掌调整,一至四项同元年,第五项为延聘,第六项掌各国公会、赛会,第七项掌其他商务交涉事项。其第五、七两项,实为元年职掌第五项之内容。国民党政府时废。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署名。见“主爵”①。官署名。北魏、北齐、隋皆置,掌封爵等事。见《通典·职官五·吏部尚书·司封郎中》、 《隋书·百官中·尚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回回星历学者扎马鲁丁制西域天文仪器七种及《万年历》。八年,立回回司天司,秩从五品,以扎马鲁丁为提点。仁宗皇庆元年(1312),改为回回司天监。
①官署名。十六国前秦置。《晋书·苻坚载记上》: “课后宫,置典学,立内司,以授于掖庭,选阉人及女隶有聪识者署博士以授经。”②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之首,主宫内事,位视尚书令、仆。亦作宫内司或宫大内司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专管营造龙床、龙桌、箱柜之类。设掌作官一人,散官十余人,由司礼监监工年老资深者挨转。
满语官署名。汉译作“内务府总管衙门”。
官署名。清朝八旗所属之机构。专门管理官兵之习射。额设管理大臣一人,翼长二人,掌习射事务。习射官兵为官缺四十五,兵缺一百二十,均系兼缺。所选之官仍食原俸,兵仍食原饷。缺出,由管理大臣于年少王公、文武大臣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以刘璋子刘循为之。职掌不详。官名,东汉末年刘备置,以刘璋之子刘循为之。《三国志·蜀书·刘璋传》:“初,璋长子循妻,庞羲女也。先主定蜀,羲为左将军司马。璋时
官名。春秋战国置。① 下级军吏。《墨子·迎敌祠》: “校自门左、先以挥,木石继之。”孙诒让注: “校,盖军部曲吏。”②掌驾车马。同“校人”。《荀子·哀公》: “三日而校来谒,曰: ‘东野毕之马失。两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