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设监察委员,负责监察弹劾。参看“监察院”条。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监察院”,见该条。
宫中女官名。见“司”。
宫中女官名。见“司宝”。
官名。清朝光绪七年(1881)设。驻德大臣兼。正二品。十三年,改驻英大臣兼。二十八年,始设专驻义国(意大利)大臣。辖二等参赞官一人,二等通译官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各一人。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永乐元年(1403)改原北平道而置。十八年,罢,分其政于其他诸道。
官署名。① 清朝理藩院所属之机构。康熙三十三年(1694)设。为安置来京俄商及传教士、留学生之所,附设教堂。设馆监督一人。由理藩院司员内佥派,并拣领催轮班至馆照料。专设馆夫二人守门。②清朝“俄罗斯文馆
官名。梁置,《陈书·华皎传》记其为晋陵暨阳人,在梁代为尚书比部令史。“(陈)文帝为吴兴太守,以皎为都录事,军府谷帛多以委之。”录事前加“都”字,是表示其职特重,倍加信任之意。
① “治书侍御史”的简称。②汉朝诸侯王国属官,由尚书改名。掌出纳文书。秩比六百石。两晋南朝置为王、公、侯等国属官,大国员四人。官名,汉置。1、王国置此官,即尚书改名,俸比六百石,掌文书期会等曹事。
官名。十六国后秦置。北魏沿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四品。见《晋书·姚泓载记》。武官名。北魏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正四品下。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的内部机构。掌清道、防疫、检查食物、屠宰、考验医务、药材,并管理卫生警察,设参事一人,从五品,承厅丞指挥,掌理本处事务。下设清道、防疫、医学、医务四股,分理本处事务。各股股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