贬爵
指降低官员的爵位,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指降低官员的爵位,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七年(1084)置,选吏部四选官通算学并经考试合格者充任,掌算学教授之事。徽宗宣和二年(1120)罢。
官名。西周置。掌王钟鼓。一说为司钟与司鼓两种职官的合称。
官名。见“三司勾院”。
武官名。燕山右卫在洪武间为北平属卫,永乐四年(公元1406年)升亲军,掌守卫皇城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明清布政使别称。明清两朝布政使的别称,又称“藩司”、“方伯”,主管一省人事与财务。详见“布政使”条。
郡门下吏名。东汉始置。与干同为郡府最卑末之吏,《后汉书·百官志五》于低级郡吏中只提书佐、干,没有提及小史,《汉官》则载河南尹所属吏员中有干、小史二百三十一人,以干与小史合计,可见其地位相似。小史有的冠
见“副掌盖”。
参见“十威将军”。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南皮室军。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南宋高宗绍兴(1131—1162) 中,因备边与三省、枢密院激赏酒库同置,设监官二人。掌计亩敛钱,以备犒军之用。绍兴和议后,专备宰执之厨的有关支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