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春秋时晋国置。掌刑罚书记的官吏。《国语·晋语七》:“无乃不堪君训而陷于大戮,以烦刑史。”顾炎武《经义述闻》卷二一:“刑史谓刑官之史,掌刑书以赞治者。”刑官下属小吏,掌刑书。《国语·晋语七》:“君
宋朝礼部郎官之别称。
官名。清置,为御茶房长官,掌供御用茗饮果品及各处供献、节令宴席。见《清史稿·职官五·宦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山虞置,掌山林之禁令,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山虞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即太子右监门率,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并降为正五品,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复名右监门率。
官名。金代南迁后于秦、蓝二关置提举,秩从五品,同提举,秩正六品。
官署名。五代始置。凡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方为谏官。由他官领者,需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宋初不置,仁宗明道元年(1032)始置。知院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由他官领
北魏初建国时八部大夫的别称。《魏书·官氏志》:“其八部大夫于皇城四方四维面置一人,以拟八座,谓之八国常侍。”
官名。①与少师、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居少师下、少保上。相传西周已置,辅助太师、太傅、太保辅弼君王。《尚书·周官》: “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后不置。北周复置三孤官,与三公 (太师、太傅、太保)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皮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履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