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院勾当官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官名合称,即左监和右监的简称。秦置,汉因之,掌平决诏狱。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后汉书·百官二·廷尉》。
官署名。辽朝置。南面官,掌漕运等事。始置于圣宗开泰三年(1014)。
官名,汉置,西汉属各卿,东汉属郡国,掌河渠水利等事,有时与水曹掾史并置,位在其上,也称监都水掾,也省称都水。其后,魏晋沿置。参看“都水”条。官名。金都水监的属官,与都水监丞共掌分治监之事,见“分治监”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置,助理本署公事,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孝靖宫令及丞,掌总领章宗五妃位各同监。
官署名。明清工部所属之铸钱机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朱元璋于应天初设。明洪武十三年(1380)隶工部。嘉靖(1522—1566)中以京师城东石大人胡同为鼓铸公署,以虞衡司员外郎领其事。下设局大使
见“殿试”。科举考试的方式之一。即“殿试”,见该条。
即“丹杨丞”。
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改京兆府录事参军事置。其后西都、东都、北都三都及凤翔、成都、河中、江陵、兴元、兴德六府并置,各二员,正七品上。掌符印,参议府政得失。宋朝诸府置,掌府衙庶务,户婚诉讼,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