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膳司员外郎
官名。即“精膳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即“精膳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唐武则天长安(701—704)初改铠曹参军事置。十六卫各置一员,正八品下,掌兵械甲仗、公廨兴缮、罚谪,左右监门、左右千牛四卫则兼骑曹参军事; 禁卫军六军各置一员,正八品下; 太子十率府各置一员,
官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年(1377)置神宫内使监,设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十七年改神宫监,改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后再改置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整理汉冶萍煤铁矿厂,以巩固及发展中国的钢铁事业起见,设立整理汉冶萍公司委员会。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十八日公布的《交通部整理汉冶萍公司委员会暂行章程》
官名。明朝管理全国道教事务衙门道录司职官。洪武十五年(1382)置,左右各一人,从八品,以道士为之。
一闾之长,民国时有此乡吏,由闾邻居民会议选任,掌理闾中事务。(1)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设置,为村公所的组成人员。见“村公所”。(2)国民党政府时期,市的基层组织在坊之下有闾、邻两级,邻由三至七户组成,闾
廷臣议事制度。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六科给事中计议,然后具本奏闻,由皇帝裁决。
官名。西汉武帝置。属大司农,职掌农耕及屯田事宜,不常置。官名,也写作騪粟都尉,汉武帝置,不常设,属大司农,掌征收军粮、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汉书·食货志》:“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官署名。北宋仁宗天圣三年(1025)置,辖汴京玉津园、瑞圣园、宜春苑、琼林苑,掌其种植蔬菜林木,修饰亭宇等事。设提点及勾当官,以内侍充任。初属内园司,后隶提举在京诸司库务司。神宗元丰(1078—108
见“国用司”。官署名。即“国用司”,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