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省参事会

省参事会

省政府的参议机关。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布《省参事会条例》,其规定如下:省参事会由会长和参事员十二人组成,并设有秘书等若干人以办理事务。会长由省行政长官兼任,会议时任主席,省参事员分为委任、聘任、选任三种。委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厅、处长中选委,以本职的任期为任期,解职时由会长随即补委;聘任参事员三人,由会长就本省人民中聘任,以会长的任期为任期,连任参事员六人,由省议会选举,其中省议员当选的不得超过三人,任期三年。省参事员为有给职薪俸分专任和兼任两种。省参事会的职权如下:一、筹划省地方应行兴革及一切行政事项;二、筹划整理有不动产、营造物,公共设备和其他财产事项;三、审议省长提交省议会的预算、决算和其他议案;四、审议省议会建议案的可否执行;五、审议省长答复省议会的质问案;六、受省长委托出席省议会说明提案旨趣或陈述意见;七、处理各级自治纠纷和疑难事项;八、审议省议会议决案的执行方法;九、对国家行政得建议和答复省长的咨询;十、参议其他依法令未规定归中央管理的省地方各种事项。自《条例》发布后,一些省份遵照设置了省参事会,但很不普遍。

猜你喜欢

  • 邦司空

    官名。又称国司空。战国秦置,掌工程营建和役使刑徒。《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军人买(卖)禀禀所及过县,赀戍二岁; 同车食、敦(屯)长、仆射弗告,戍一岁; 县司空、司空佐史、士吏将者弗得,赀一甲;

  • 典书丞

    官名。西晋子国、男国置,掌同典书令。南朝宋同,梁仅置于男国。参见“典书令”。

  • 祗候典

    宋朝诸州役职名。又称知后典。掌受付州县之间往来文书。

  • 宪部尚书

    官名。即刑部尚书,唐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肃宗至德二载(757)复名刑部尚书。参见“刑部尚书”。官名。见“宪部”。

  • 绫锦坊巧儿

    杂任职名。唐于少府监置三百六十五人,为织绫锦的工匠。

  • 未常参官

    唐制,凡在朝廷任职之官均称京官,其中不是每日朝参者称为未常参官。宋制则称常参官为朝官,未常参官为京官。

  • 流人都督

    官名。十六国后赵置。《晋书·苻洪载记》: “(石虎)以(苻)洪为龙骧将军、流人都督,处于枋头。”

  • 胥佐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太常寺置,位在胥史下。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胥史之下。

  • 典府

    官名。王国属官,晋朝平原、汝南、琅玡、扶风、齐等大国各置一员,位舍人下; 其后演为典府丞。至隋朝又有典府长、丞,掌府内杂事。

  • 怀方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有怀方氏中士八人,掌招致远方之民及物。北周依其制置怀方中士,正二命;怀方下士,正一命。属夏官府职方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