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轩达
满语官名。汉译作“珠轩长”。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珠轩”,每株轩三十人,设正、副珠轩长各一人,专门负责捕鱼、捞珠及采蜜、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打牲乌拉牲丁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别。上三旗所属珠轩共六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内务府; 下五旗珠轩共四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王、贝勒、贝子府。
满语官名。汉译作“珠轩长”。清朝东北吉林松花江乌拉地方打牲牲丁的劳动组织称“珠轩”,每株轩三十人,设正、副珠轩长各一人,专门负责捕鱼、捞珠及采蜜、采松子等各项采捕差务,由内务府都虞司所属打牲乌拉处管理。打牲乌拉牲丁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别。上三旗所属珠轩共六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内务府; 下五旗珠轩共四十五个,采捕之物纳于王、贝勒、贝子府。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冬扈氏农正,趣民盖藏。”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掌河堤防卫之事。
① 官署名。春秋时鲁国置。负责民众教化。《左传·哀公三年》: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章炳麟《春秋左传读》:“司铎,盖官署之在宫城中者也。”② 官名。春秋鲁置。掌教化。《左传·昭公十三年》“司铎射怀锦
官场用语。宋朝御史台自御史中丞至御史每人各上一奏章,以言某官之罪,称合台。
国民政府的辅助机关。国民政府实行五院制后设置,以参军长一人为主官,秉承国民政府主席之命,指挥监督所属机关,掌理典礼、本府警卫及其他事项。其下设典礼、总务两局,各局设局长一人,秘书、科长、科员若干人,掌
即“丹书铁契”。明制,铁券可世代相传,故称。参见“丹书铁契”。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始置于礼制馆,员额一人,后改称总纂;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于国史馆亦设总编纂一人。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巡警学堂,巡警教练,派遣警务留学生,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
指翰苑清贵之官。宋代苏轼《东坡集·谢翰林学士启》:“致兹朽钝,亦践高华。”
官名。即尚药典御。官名。北齐置尚药局,属门下省。总知御药事。以典御及丞各二人为正副主官,所属有侍御师、尚药监各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