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转运使司
见“南京转运使司”。
见“南京转运使司”。
官名,汉置,掌盐铁事。《史记·平准书》:“于是以东郭咸阳、孔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大农上盐铁丞孔僅、咸阳言……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参看“盐铁官”条。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原为兼差,三十四年改为专差。二人,正七品,由各司实缺小京官奏补,任期三年。掌分管两监狱卒,稽查所监人犯。
官名。元置,为侍正府的佐官,见“侍正府”。
官名。即常平丞。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置一人。
官名。简称值年大臣。清朝工部值年河道沟渠处之管理大臣。乾隆十七年 (1752)设,四人,每年由部奏请钦派本部堂官一人,奉宸苑、颐和园、步军统领衙门堂官各一人,岁终更代。掌理京师内外沟渠之事。光绪三十二
见“官照”。
官名。《唐六典》说:“典签掌传教令事。”北周于大丞相府设置典签,任此职者,见《周书·萧世怡传》:子子宝,“隋文帝辅政,引为丞相府典签。”
官名。梁武帝天监六年(507),置左右骁骑、左右游击将军,位视太子左、右率,改旧骁骑曰云骑,降左右骁、游一阶。属中领军(领军将军),侍卫左右。天监七年定为十班。陈沿置,四品,秩千石。北齐亦置,属左、右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称注销。如笔帖式京察一等,记名以理事、同知、通判用者,再遇京察,若列入二、三等,即将记名注销。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