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部
官 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河南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河南布政司及部分卫所、在京衙门等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
官 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1390)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河南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下分设四科: 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并置照磨、检校各一人,掌管文书出入等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比部、都官部、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官同户部,领河南布政司及部分卫所、在京衙门等刑名之事。二十九年,改为河南清吏司。
官名。元置,属路总管府,掌本路税务。其下有大使、副使各一人。
使职名。唐玄宗天宝九载 (750)置,时诸贵戚竞以向皇帝进膳食相尚,遂以宦官姚思艺为检校进食使,掌所进水陆珍羞。
①宋朝“银台司” 简称。② 明、清通政使司别称。以其职掌与宋朝银台司相仿,故名。又用作通政使 别称。
官名合称。汉朝洛阳置东西南北四部尉,由孝廉中选任,掌洛阳城郊的治安。见《汉官旧仪》。
任官制度。明定制,指对官吏正式授予官职。京官部寺所属,必考满后始实授; 御史、中书舍人必经试职后始实授。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明清之制,凡正式任命实缺官员称为实授。有吏部始授即为实授者,亦可由试署改为实授
骁雄、骁桀、骁猛、骁烈、骁武、骁勇、骁锐、骁名、骁胜、骁迅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八班; 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骁”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
少数民族首领称号。西晋时,辽东鲜卑首领慕容涉归,以勋被西晋政权拜为鲜卑单于。
官名。北魏置,属中书学。选用博学之士担任,教授中书学生。任职者升迁较易,多升为中书、门下省要职。多省称为中书博士。
吏名。北魏置,中书省低级办事人员,负责抄写。选能书者充任,多由地位较高官员推荐。
官署名。为元朝侍卫亲军机构。设于武宗至大四年 (1311) 闰七月,辖十千户所,屯驻大都周围四十三处隘口。仁宗皇庆元年 (1312),改为隆镇卫亲军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