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中寺大令
官名。渤海国官,殿中寺长官。
官名。渤海国官,殿中寺长官。
官名。隋朝门下省御府局次官,置四员,从七品上;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尚衣直长,隶殿内省。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内仆局,设令二人,丞三人,唐沿置,掌中宫车乘出入。设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属吏有书令史、书吏、驾士、典事、掌固。
官署名。西夏语音“酩啰”。属下等司。
吏员名。辽置,属夷离毕院,掌管监狱。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隶属于监察院。监察院成立之初,为行使对于地方的监察权,划分全国为十四监察区,民国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改划为十六个监察区。但各区监察使多未派任。至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
官名。正副各一人,为大清银行正副主官。见“大清银行”。
官署合称。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其职掌为管理札什伦布民众。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唐高宗显庆五年(660) 改右府将军置,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将军,后定名为“右千牛卫将军”。
参见“封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