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理事各一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为十一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七人。掌审查教育事项。
即降低职务。为官员降罚的方式之一。始行于战国,历代沿用之。
官名,解放前西藏设此官,为西藏最高军事统帅,掌管全西藏的军队,直接受达赖统辖。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耿直、敢于直言强谏的大臣。《三国志·魏书·蒋济传》:“夫骨鲠之臣,人主之所仗也。”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官名。元朝山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司长官。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掌都邑行政的长官。《史记·孙子世家》:“其后定公以孙子为中都宰。”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477—499)中尉无曾任此职,并为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征诸军事、征西大将军,是总率诸军讨伐青、徐等地的统帅。
官名。新莽置,亦作“犇走”。为四友之一。《汉书·王莽传》: “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故尚书令唐林为胥附,博士李充为犇走,谏大夫赵襄为先后,中郎将廉丹为御侮,是为四友”。官名,西汉末年王莽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