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校司空
官名。唐代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诏除,而非正式加官。参看《文献通考·职官十八》。宋也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唐代设此官,为散官,无职事;诏除,而非正式加官。参看《文献通考·职官十八》。宋也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署名,汉置,其长官称长,俸四百石,掌中宫别处。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官署名。见“黄门令”。
官署名。又称户部分司。明、清户部所属之税关。明宣德四年(1429)置,于河西务、临清、淮安、扬州、九江、浒墅、北新等处设关收钞,或征船料,或征货税,称为钞关。户部派遣本部司官管关,钞关所征税钞直解户部
官署名。西晋末丞相府、公督府僚属诸曹之一,长官为参军。东晋沿置。南朝宋不置。
官署名。辽朝置。原为大东丹国中台省,后改此名。设左、右相,左、右平章政事等职。官署名。辽以辽阳(今辽阳市)为东京,圣宗统和元年设东京、中京、南京(今北京市)宰相府,各有左右相、左右平章政事。宰相是协助
官署名。唐置,掌管汤沐、灯烛、汛扫、铺设等事。其长官为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丞二人,正八品下。见《新唐书·百官四上·典设局》。官署名。唐置,属左春坊。设典设郎四人,从六品下,掌汤沐、洒扫、铺陈之事
见“官照”。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事。设提点、使、副使、直长、收支都监、同监诸职,并设司吏二员。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各一员。直长四员,正八品。收支都监正九品,设于世宗大定
散阶称号。清朝乾隆三十工年(1767)始定,为武职从一品之封赠。初,武职中属八旗者正、从一品封光禄大夫,属绿营者正、从一品封荣禄大夫。至此,始分正,从,并统一封赠。五十一年,改振威将军。
满语官名。汉译为“左副都御史”。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战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