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草部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
官署名。简称贵州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贵州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02)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济州等三卫、永平等五镇之俸饷及崇
宋朝各部员外郎都有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五代时后晋改殿前丞旨为殿直,为皇帝的侍从官。宋神宗熙宁以前,指左右两班小使臣寄禄官。宋朝岳珂《棠湖诗稿·宫词》百首之四:“里头殿直催排立,等候君王出木围。”
州分职吏名。北魏始置,主民户之事。《魏书·杨机传》载:“兄子虬,少有公干,频为司州记室,户曹从事。”又《北史·李德林传》记德林为博陵安平人,祖寿,为魏湖州户曹从事。是北魏诸州亦有此职。北齐司州及隋初雍
宦官官名。清置,见“总管太监”。
传说夏、商每一大夫官有三位元士相佐,合称三元士。《尚书大传》: “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 每一卿三大夫佐之; 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
官名。即太子左右内率所统千牛备身,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千牛备身。参见“千牛备身”。
即“环卫官”。
授官制度。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
官名。清末各省巡防队各棚之长。光绪三十一年(1905)后改各省旧军为巡防队。三十三年定制,分五路驻防,每路辖步马队若干营,营辖三哨,步队每哨辖八棚,马队每哨辖四棚。每棚设什长一人,管正兵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