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受降级处分之官员,就现任之级递降,照所降之级食俸,仍留现任,称为降用。其处分有三等,以级为差,有降一至三级之别。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立府潼关,设京辅都尉一员、副都尉一员,领兵护卫京畿。
见“四门助教”。
官名。清末帝俄在中国东北筑成中东铁路后,东省铁路公司的实权由帝俄控制,清政府只在名义上派有一个督办。民国时期沿置,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二月一日正式设督办公所于哈尔滨,督办由交通总长呈请
邮务人员职名。见“邮政总局”。
内官名。汉元帝始置,秩视百石。南朝宋孝武帝置,为太子内职之一。南齐高帝建元三年 (481)太子宫置三内职,比保林为第二等,位比五等侯。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妃子,为增级十四之第十四级之一,俸百石。保林,意
官名。西汉设置,见“领尚书事”。
官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虞候”。
官名合称,就字面看是曹史和曹书佐之合称,实是指曹掾、曹史、曹书佐。《汉书·朱博传》:“乃召见诸曹史书佐及县大吏,选视其可用者,出教置之。”
即“梅勒额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