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德待诏省
即文德省。
即文德省。
官名。金置,属国史院,员额一人,掌刊修《辽史》之事。
官名。清朝头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三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见汉书·樊哙传》,管理侯的家事,并可向皇帝上书,报告侯的情况。
元明以来地方之职役。清朝由州县派官充任。每甲辖数十百家,往往为一乡。乡中设乡约约束,有里长司劝化之事,而统归总甲管理,又,山西、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种地民人内亦设此官,位在十家长之上。每堡设牌头四名,
官职制度。北魏末实行,曾封元天穆为世袭并州刺史,高欢为世袭定州刺史等,但因政局的变动,实际上其子孙都未能继任刺史。西魏及北周初沿袭其制,武帝保定三年(563),令世袭州、郡、县者改为五等爵,世袭州刺史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由太史丞改名,置二员,升为正四品上,为司天监副贰。北宋前期为四品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司天监为太史局,遂废。官名。司天监的副职。见“司天监”。
官名。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把总。其职权与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只正九品。武官名。清置,见“外委千总”。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八品。
①周朝王畿以外行政区域名。(1) 九服之一。参见“九服”。(2) 五服之一。参见“五服”。② 春秋战国时公卿大夫作为世禄的封地。《礼记·礼运》:“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