擢用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任用官员之方法。指不拘流品,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凡经博学宏词、经济特科、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以及会推、保举荐擢之人才,均属此例。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即任用官员之方法。指不拘流品,越等破格任用贤才之例。凡经博学宏词、经济特科、考廉方正等特科选拔,以及会推、保举荐擢之人才,均属此例。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 属于武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几筵下士二人,掌祭祀用几筵之事。北周因之置司几筵中士、正二命;司几筵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典祀中大夫。
勋官名。北周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三司置,位在上仪同大将军之上。主要授予有军勋的功臣及北齐降官,无具体职掌,九命。初任此职者加使持节、大都督、骠骑大将军、侍中,静帝大象元年(579)罢此制,
爵名,秦朝末年楚汉前期刘邦置,位孤卿。《汉书·曹参传》:“楚怀王以沛公为碭郡长,将砀郡兵。于是乃封参执帛,号曰建成君。”注:“郑氏曰:楚爵也。张晏曰:孤卿也。”爵位名。战国时楚置,《汉书·曹参传》记“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不定,亦无一定职务。民国时期沿置。
官名。元朝置。释教总制院长官,例由国师推类,掌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
杂任职名,见“白直”。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分染坊使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
参见“功勋制度”。太平天国勋位名。见“勋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