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大尹
官名。十六国汉置。刘渊河瑞元年(309)迁都平阳,置为行政长官,刘曜光初元年(318)灭靳准,徙都长安,遂罢。
官名。十六国汉置。刘渊河瑞元年(309)迁都平阳,置为行政长官,刘曜光初元年(318)灭靳准,徙都长安,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库部司”。
官名。西汉属太仆,为牧橐令副贰,主牧橐。东汉省。官名,为牧橐令之副,属太仆,掌佐令养牧骆驼。西汉置,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魏晋北朝与二千石郎互称,为尚书省二千石曹长官。参见“二千石郎”。
宋朝文明殿学士省称。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骑兵参军事,唐改称骑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厩牧、骑乘、文物、器械。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一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满语官名。汉译为“司务”。
见“十猛将军”。
官名。即“山西清吏司郎中”。
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掌各路内赋税征发与转运等务。长官为正、副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