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务局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公共房屋、公共体育场、公共墓地的设计、监修及公园的建筑管理事项,市民建筑的指导取缔事项,道路桥梁沟渠堤岸及其他土木工程设计建筑事项,车辆的登记检验事项。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设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公共房屋、公共体育场、公共墓地的设计、监修及公园的建筑管理事项,市民建筑的指导取缔事项,道路桥梁沟渠堤岸及其他土木工程设计建筑事项,车辆的登记检验事项。
官名。西汉属太常,为太祝令副贰,助令掌祭祀、东汉沿置,秩三百石,掌祝小神事。三国魏、北齐均置。官名,秦汉皆置,俸二百石,为太祝令的佐官,掌祝小神事(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太祝令”条。其后,三国
官类名。唐代以洛阳为东都,皇帝常领百官居此。皇帝不在洛阳时则置留守,而各中央官署往往仍空存其名,于是常以贬降或闲废的官员安置在此,名为分司官。一般是只领俸而不任事,只有分司御史才有部分实际职务。
流外官名。唐代于太常寺太医署置,员额二十人,流外三品。掌与针师同,惟地位稍逊。参见“针师”。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置五兵尚书,骑兵曹主骑兵。公府亦有骑兵曹:咸熙元年(公元2 64年)始于丞相府置骑兵曹,有掾二人、属一人,秩第七品;大将军府亦置骑兵掾一人,品秩同丞相府。蜀吴无考。东晋初,宋元帝
官署名。民国时,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清朝末年,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设初级、地方、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采用四级三审制。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分初级、地方、高等
武官名。宋置,为马兵一都的统兵官。见“都”。
官名。晋代宗正有太医令史,掌皇室医药之事,东晋哀帝时省并太常,太医令史转属门下省。
本指将帅幕府中的参谋、书记等,后来也用作地方军政官聘请雇佣的文书、刑名、钱谷佐理人员的通称。清代汪辉祖《佐治药言检点书吏》:“幕友之为道,所以佐官而检吏也……唯幕友则各有专司,可以察吏之弊。”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时置,协助太医局令掌本局之事,序位在都水监丞之下、秘书省校书郎之上。
武散官名。清置,秩正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