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警
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故名。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③清末警察之俗称。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长。
①宋朝巡检使之别称。以其有巡行警备之责,故名。② 明朝巡捕房执事人员之通称。③清末警察之俗称。
警察职名。清末置,属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及各分厅各所,其地位次于巡长。
官名。清末邮传部所辖邮政总局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一人,简任,由署邮传部左侍郎兼署。掌总领本局事务。
官名。秦置,属太仆,为路軨令副贰,掌皇帝乘舆。西汉因之。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属太仆。为路軨之副长官,佐令掌乘舆路车,凡小车皆掌管。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参看“路軨”、“路軨令”条。
官名。辽置,为北大王院的副长官。见“北大王院”。
官名。清朝内务府奉宸苑之属官。佐苑丞掌各园庭看守值宿、陈设器皿之事。初名“副催总”、“副总领”。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额设十七人,二人食九品俸,余七、八、九品不等。
官名。即太子左、右卫率府亲府次官。详见“亲府右郎将②”、“亲府左郎将②”。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
官名。北魏置,亦称“应诏”,为皇帝左右的亲信之职。《魏书·郭祚传》: “时应诏左右赵桃弓与御史中尉王显迭相唇齿,深为世宗所信。”
北周时总管所统辖的地区。北周承西魏而立国,西魏时承北魏刺史加都督之制,分境内为若干都督区,刺史加都督者,亦往往多至十余州。北周取代西魏以后,改都督为总管,都督区随之亦改称为总管区。北周总管制度及其辖区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分东、西二使,简称绫锦副使,为绫锦院次官。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
清朝对束紫带人之别称。清制,宗室腰束金黄带子,觉罗束红带子; 宗室犯罪革退者给束红带子,觉罗革退则给束紫带子。又,对改进满文做出贡献的达海被称为满洲圣人,其支下子孙亦准用紫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