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捕五营副将
官名。清代步军统领下辖巡捕五营(中东西左右五营),设副将一人,位在统领下、参将上。见《清史稿·职官四·步军营》。
官名。清代步军统领下辖巡捕五营(中东西左右五营),设副将一人,位在统领下、参将上。见《清史稿·职官四·步军营》。
大理寺官通称。司法官。《汉书·艺文志》:“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①国君即位。《左传·隐公三年》:“桓公立”。②设置官职。《尚书·周书·周官》: “立太师、太傅、太保。”《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立舟之侨以为戎右”。君主即位或封定后妃叫“立”,确定太子的名分,封拜王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几筵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以国相授。即转让王位。《吕氏春秋·不屈》:“魏惠王谓惠子曰: ‘上世之有国,必贤者也。今寡人实不若先生,愿得传国。’惠子辞。”
官名。汉、魏、两晋为“宗正”尊称。南朝梁、陈为正式官称,位列十二卿,掌皇族外戚属籍,由宗室充任,梁十三班,陈三品、中二千石。隋朝置为宗正寺长官,历代沿置,亦称“宗正寺卿”。隋初正三品,炀帝改从三品。唐
官名。又称“舆尉”。春秋晋置。大夫爵。晋国军制,上、中、下三军皆设军尉,掌供将、佐的驾车御官及训练士卒。《左传·成公十八年》: “晋悼公即位于朝,始命百官”,“卿无共御,立军尉以摄之”,“铎遏寇为上军
官名。清末总检察厅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六人,正五品,奏补。分任本厅检察事宜。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陆路测量绘图,以及测量人员之教育。设司长一人,承发官一人。辖三角、地形、制图三科。宣统元年(1909),改称第四厅。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