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租曹掾史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租曹从事”。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见“租曹从事”。
官名。北魏置。《魏书·官氏志》: “(孝文帝太和十五年) 又置司空、主客、太仓、库部、都牧、太乐、虞曹、宫舆、复育少卿官。”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三国魏置,为分曹侍御史之一,掌度支运。
官名。见“核实司”。
官名。北魏有典客监,秩从五品;太和十五年(公元491年)置主客令。北齐鸿胪寺所属有典客署,置令及丞,所属有京邑萨甫、诸州萨甫。隋沿置,所属有掌客。炀帝曾改称典蕃署,旋复旧。唐制鸿胪寺典客署置令一人,从
官名。北魏置,为大宗正卿副贰,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因置,为大宗正寺次官,四品上。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北周沿置,后改典命为大司礼,遂隶大司礼,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礼为礼部,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正一命。佐司玄中士掌国内道士、道观事务。武帝
官署合称。① 尚书诸曹合称。东汉光武帝于尚书台分置六曹,以三公曹掌年终考课诸州郡事,吏部曹掌选举祠祀事,民曹掌缮修功作及盐池园苑事,客曹掌护驾及羌胡朝贺事,二千石曹掌辞讼事,中都官曹掌水火盗贼事。西晋
官署名。隋初置,为尚书省礼部四司之一,设侍郎二员为长官,文帝开皇六年(586) 又置员外郎一员贰之; 炀帝时改名司蕃。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为长贰,职掌前朝二王后裔入朝之接
官名。明清都察院之属官。专司巡漕。明永乐十六年(1418)差御史巡漕。万历(1573—1619)中定设御史一员,督催粮务。清初停废。雍正七年(1729),因粮船过淮抵通诸弊丛生而复设二人,以御史、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