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右选
官署名。简称尚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 改革官制,由审官西院改名,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设右选郎中一员。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下分六案,设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等吏人。南宋沿置,分十案,掌大使臣以上差注,破格出缺,较量功过,奏荐诸军赏功等事。
宋代吏部四选之一,见“吏部四选”。
官署名。简称尚右。北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 改革官制,由审官西院改名,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非枢密院宣授者。设右选郎中一员。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下分六案,设主事、令史、书令史、守当官等吏人。南宋沿置,分十案,掌大使臣以上差注,破格出缺,较量功过,奏荐诸军赏功等事。
宋代吏部四选之一,见“吏部四选”。
官名。宋置,为提举市舶司所属市舶务的主官。参见“提举市舶司”。
1、陪臣。诸侯为天子之臣,诸侯的大夫,对天子称“陪臣”。意思是“侯的侯”。2、指子男。战国时楚国爵位子男共一爵,故称重侯。《楚辞·大招》:“三圭重侯。”注:“重侯,谓子男也,子男共一爵,故言重侯也。”
官名。法曹长官。唐朝初年亲王府、都督府、诸州置,自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玄宗开元(713—741) 初改诸州所置为司法参军事,诸府仍旧。常省称作“法曹参军”。官名。唐置于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
官名。主管玉器石磬等器物制作的官员。一说为殷朝官名。《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六工,曰土工、金工、石工、木工、兽工、草工,典制六材。”郑玄注:“此亦殷时制也”,“石工,玉人、磬人也。”孔颖达疏:“玉
官署名。清末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改巡警部警政司户籍科设。掌稽核地方行政、地方自治,编审户口,整饬风俗、礼教,核办保息、荒政、移民、侨民各事。辖地方行政、地方自治、户籍、保息四
政区名。北宋末年置。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金兵攻克辽燕京,根据宋金联合灭辽的协议,燕云诸州应归于宋,于是诏以山前诸州置燕山府路,山后诸州置云中府路,合元丰时所置二十三路及崇宁四年(公元1105年)
官名。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534)五月置,为皇帝的亲近侍卫,品秩比直斋,左、右厢各二百人。南朝宋、齐亦置,位在游荡军主之下。见《南齐书·崔慧景传》。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官署名。西夏置,为掌管道教的机构之一。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