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计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佐计部中大夫、下大夫掌国家收入、支出的帐簿。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计部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计部中大夫属官,佐计部中大夫、下大夫掌国家收入、支出的帐簿。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计部次官。宣帝即位,六府诸司复置中大夫后,仍为属官。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宰相的别称。商汤时伊尹为阿衡(宰相),周初时周公为太宰(宰相),故后世称宰相为衡宰。《后汉书·文苑列传·郦炎传》:“绛、灌临衡宰,谓谊崇浮华,贤才抑不用,远投荆南沙。”绛,指绛侯周勃;灌,指灌婴;谊,
官署名。隋始置,为礼部四司之一。司的长官,隋初称为侍郎,以员外郎为佐官。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唐沿置,以郎中、员外郎为正副主官。膳部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掌陵庙祭品与祭具的规
官名。东汉置,负责雅乐的制作,并指导其演奏。《晋书·乐志上》: “仅自东京大乱,绝无金石之乐,乐章亡缺,不可复知。及魏武平荆州,获汉雅乐郎河南杜夔,能识旧法,以为军谋祭酒,使创定雅乐。”
官名。宋置,为敕令所提举的下属官员,负责敕令的详定工作。参看“敕令所提举”条。见《宋史·职官二·编修敕令所》。
官名。东汉合并“黄门侍郎”与“给事黄门”而置。亦简称“黄门”、“黄门郎”、“黄门侍郎”。掌侍从左右、关通内外,与侍中平省尚书奏事,因出入禁中,故职任显要。初无员数,汉献帝定为六人,秩六百石。一度改名侍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分者有直隶之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之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之德州、东平等十一州、县,江南之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之佐贰、首领官。虽属腹俸,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
官名。太平天国朝上职官。见 “朝上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缮写诏旨,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名。南朝梁时侯景置。《梁书·简文帝本纪》: “侯景遣卫尉彭㑺、 厢公王僧贵入殿, 废太宗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
即“安徽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杨运长传》: “(杨运长) 素善射,太宗初为皇子,出运长为射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