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刑
审刑院简称。
审刑院简称。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
参见“统领官”。清代军制,两标(团)为一协(旅),协置统领,又称协领。参看“协领”条。
官名。典兵曹长官。参见“典兵曹”。官名。见“公府典兵曹”。
宫官名。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六品。
“御正下大夫”的省称。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又称巡缉科。见“征税部”。
官名。见“太子厩牧丞”。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普通六年(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三班。陈沿置,秩
见“提调”① 。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