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爵名。晋朝、南北朝、唐朝常为开国县男省称。金朝置为从五品爵,食邑三百户,无实封。元朝从五品,上用于封赠。明初置为五等爵之一,以封建国前战死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后不设。爵名。晋代伯子男皆
官名。春秋时齐国设置,为辅佐太史之官,相当于《周礼·春官》之属的小史之职,以其居在南,故谓之南史。《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太史书写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此指南史氏仍书“
禁卫军名,汉置,掌侍卫送从。《汉书·百官公卿表上·郎中令》:“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又取从军死事之子孙养羽林,官教以五兵,号曰羽林孤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职金置,北周沿置。秋官府掌朝下大夫属官,负责收受并保管罪人所纳罚金及物品。正二命,下设职金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三年 (1390) 改原民部、度支部、金部、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领北平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部下分设
官名。晋始置,掌医药之事。南朝宋与梁陈以及北齐均沿置之。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员数不定,五品。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末刘备置。《三国志·孙乾传》:“先主定盖州,乾自从事中郎为秉忠将军。”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刘备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孙乾传》:“先主定益州,乾自从事中郎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胄案,掌收纳诸路水运竹木、竹索,抽算诸河商贩竹木,以供营造之用。设勾当官一人,以京朝官或閤门祗候充任。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并归将作监。宋将作监所属机构。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