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安抚使

安抚使

官名。隋文帝开皇九年(589)遣柱国韦洸安抚岭外,仁寿四年(604)又以杨素为河北道安抚大使,皆为行军主帅之兼职。唐太宗贞观(627—649)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诸州水旱,有安抚、巡察、存抚等名,后或以节度使兼任,德宗贞元(785—805)时又加置副使。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复置于西川及陕西,以两制为之。景德三年(1006)又置于河北沿边,以雄州守臣兼任。后陕西沿边诸州亦置。仁宗庆历二年(1042)湖南置一人,八年河北四路各置一人。徽宗崇宁二年(1103)河南置一人。掌总护诸将,统制军旅,察治奸宄,肃清一道,总兵民之政,听狱讼、颁禁令、定赏罚,稽钱谷、甲械出纳之籍。若事难专决,则具可否禀奏; 机速边防及士卒抵罪之事,则许便宜裁断。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于沿河、沿淮、沿江处,兼马步军都总管,以文臣充任。四年罢,改置镇抚使。后复置,罢镇抚使。辽朝于易州置,又有九水诸夷安抚使,掌巡查边境,招抚降叛等事。金朝置为安抚司长官,从一品。元朝沿置,位在达鲁花赤下。明朝置为土官,即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所设安抚司长官,从五品,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充任,掌守疆土、修职贡。清沿置,为从五品土官,许世代承袭为安抚使司长官,掌辖区政务及土兵之事,受地方督抚节制。


官名。隋朝有安抚大使,为行军主帅的兼职,由二品以上的官员担任。唐朝前期为临时派往战后地区或灾区的官员,称安抚使;中期以后,各道都有节度使、观察使,便不再设此官。宋朝则为掌管一方军事和民政的官员,称安抚使或经略安抚使,常由知州、知府兼任,有“帅司”之称。由二品以上的官员充任时称安抚大使。元朝仅在边远地区设置,位在宣慰使和宣抚使之下;到明、清两朝,仅是边远地区的武职土官。见《新唐书·百官四下·节度使》、《宋史·职官七·经略安抚司》、《明史·职官五·安抚司》、《清史稿·职官四·四川宣慰使司》。

猜你喜欢

  • 晋级

    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前规定,凡公务员总考绩在二等者,可予晋级。一般是升级不晋等,如委任十二级, 可升为委任十一级,荐任五级可升为荐任四级。抗战期间又规定,公务员考绩总分在八十分以上者,

  • 必阇赤

    蒙古语,意为“书史”。又译“必彻彻”。蒙、元怯薛执事中为大汗、皇帝主文史者的称谓。元各官衙中以蒙古文作书之掾史、令史,称为蒙古必阇赤。

  • 冬官尚书

    官名。即工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工部尚书。官名。见“冬官”。

  • 东部都尉

    官名。东汉边郡置都尉,领兵兼治民;又置属国都尉,掌归降的少数民族。东部都尉驻会稽(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顺帝纪》:“(阳嘉元年)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鄮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

  • 牙里不藏思八万户府

    官署名。辽朝置。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山南地区乃东县亚堆区亚桑乡,掌藏传佛教伯木古鲁噶举派牙里不藏分派。置达鲁花赤、万户各一员。

  • 都行省

    官署名。元朝置。太祖十二年(1217),封木华黎为太师、国王、都行省承制行事,总管汉地军政和民政,建行省于燕、云间,各地元帅和行省皆听节制。太宗六年(1234)设中州断事官掌中月民政,都行省仍掌军政,

  • 䆃官署

    官署名。 即导官署。

  • 征税科

    海关征税部职员的一种,即“内班”。见“征税部”。

  • 侍左侍郎

    官名。南宋光宗绍熙三年 (1192) 始置,命他官兼摄,掌侍郎左选之事。官名。宋置,见“吏部侍郎”。

  • 河南司

    官署名。即“河南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