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委任警察官任用资格

委任警察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委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普通考试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在国内或认可的国外警官学校毕业者;三、曾任委任警察官经铨叙合格者;四、在认可的国内外法律或政治专科以上学校或军事专门学校、军官学校毕业曾任委任警察官者;五、在条例实施前曾任委任警官三年以上,成绩优良经证明属实者;六、在认可的中等以上学校毕业曾充任警察机关雇员三年以上者;七、在认可的警士教练所、警察训练所或警长补习所毕业现充任警长三年以上,成绩优良、经审查核实者;八、现充任警察机关的雇员或警长在本条例实施前曾任雇员或警长三年以上,成绩优良,经证明属实并现支最高薪者。

猜你喜欢

  • 平狄将军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置,统兵,三品。十六国西秦、南朝梁沿置。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五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罢。杂号将军名,东汉置,凡将军皆掌

  • 军属

    军属即军佐,见“军佐”条。南京临时政府规定,凡军队中各官署、各军校内的文官和夫役均称为“军属”。

  • 主管左春坊事

    官名。宋朝置为东宫属官,以内侍兼任。官名。宋置,见“左春坊”。

  • 司仓中大夫、下大夫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廪人与仓人。廪人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计一年谷入之数并藏米,仓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谷物的储藏。北周地官府所属有司仓中大夫、司仓下大夫。《隋书·食货志》

  • 华文阁待制

    见“华文阁”。官名,宋宁宗庆元二年(公元1196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华文阁学士”条。

  • 护勇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 宰官曹

    官署名。北魏置,掌管皇帝的饮食事务,属尚书省。以宰官尚书、宰官令为长、贰,还有内廷派驻本曹的宰官中散等。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

  • 安集掾

    官名,掌安集军众。《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圣公因往从牧等,为其军安集掾。”注:“欲其安集军众,故权以为官名。”牧:平林兵的头领陈牧。《后汉书·陈俊传》:“更始立,以宗室刘嘉为太常将军,俊为长史。

  • 骑官

    官名。北魏孝武帝永熙三年(534)五月置,为皇帝的亲近侍卫,品秩比直斋,左、右厢各二百人。南朝宋、齐亦置,位在游荡军主之下。见《南齐书·崔慧景传》。

  • 正科

    ① 明清科举考试中按期举行的乡试、会试称正科。每三年一次,乡试逢子、午、卯、酉年举行,会试逢丑、未、辰、戌年举行。如遇国家庆典增加举行之乡试、会试称恩科。②官名。明清地方府之医学学官。明洪武十七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