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鲁官
官名。奥鲁为蒙古语,意即老小营,指征戍军人的家属所在。蒙古国时期,男丁充当军士出征,家口以千户为编制在后方或随军从事生产,经营畜牧和其他生产, 供应前方,称为奥鲁。灭金以后,在江淮以北区置奥鲁官(蒙古语作奥鲁赤),凡军户均由奥鲁官府直辖统领,不受州县管辖。各路奥鲁官府受枢密院节制。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以后,逐步改由地方路府州县长官兼领诸军奥鲁。惟蒙古军和色目军仍保持单独的奥鲁官。
官名。奥鲁为蒙古语,意即老小营,指征戍军人的家属所在。蒙古国时期,男丁充当军士出征,家口以千户为编制在后方或随军从事生产,经营畜牧和其他生产, 供应前方,称为奥鲁。灭金以后,在江淮以北区置奥鲁官(蒙古语作奥鲁赤),凡军户均由奥鲁官府直辖统领,不受州县管辖。各路奥鲁官府受枢密院节制。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以后,逐步改由地方路府州县长官兼领诸军奥鲁。惟蒙古军和色目军仍保持单独的奥鲁官。
官吏考课方式之一。唐代考课之制,分司考与校考。以诸司之长每年考核其属下的功过,分为九等,称为司考或初考。初考完毕之后,送尚书省总考,称为“校考”,参见该条。
见“监营”。
官名,为“部郡国从事”的省称,详“部郡国从事”。州吏名。两汉司隶校尉与部刺史所属有部郡国从事史,魏晋沿置,称为部郡从事,为州刺史所属,职在检察一郡行政,即藩王之在境内者亦兼察之,其权甚重,不得用本郡人
官名。辽置,见“汤药局”。
官署合称。隋朝陇右牧所属军马署,每牧置仪同及尉、大都督、帅都督等员。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列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八班。陈沿置,拟八品,比秩六百石。
官名。即录事参军。官名。亦称录事参军,晋始置,本为公府官,非州郡之职。掌总录众曹文簿,举弹善恶。后代刺史有军而开府者置之。自东汉起州吏有主薄,亦掌文书之事。隋初合并州军府与州府两系佐吏,于州唯置录事参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由玉匠局改置。设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至元十五年,改玉匠局为玉局提举司,秩从五品,掌琢磨玉器的匠人。其官有提举
见“僧正”。
官名。即“司法参军事”。官名。掌鞠狱丽法、督盗贼、知脏贿没收。唐置,在府为法曹参军,在州为司法参军,在县为司法。见《新唐书·百官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