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职同官,又称为同职官,见“职同官”。
官类名。太平天国的职同官,又称为同职官,见“职同官”。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始置,设于总统府和各部。北洋政府时期设于总统府、国会两院等重要机关,一般为秘书厅的主官,协助本机关长官处理重要政务、事务。国民党政府于各院、部、委员会和各省官署多设置秘书长。
州分职吏名。北齐置于诸州,见《隋书·百官志中》。唐代改为司田参军事,参见该条。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初置一人,后改四人,从七品,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定为六品,康熙九年 (1670) 定为从七品。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置,以参知政事兼任,掌提领措置财用,创收总制钱。其官署为总制使司,或称总制司。六年罢。官名。北宋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参知政事孟庾提领措置财用,奏请令州军再增收头
官名。①元明清朝廷修书的主持者。负责组织、裁定全书。元朝修宋、金、辽三史,以丞相脱脱为都总裁,又置总裁若干。其后凡官修篇幅较大之书,例以进呈领衔之大臣为总裁。明朝永乐(1403—1424)中纂修永乐大
官署名。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金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山东济南府。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使职名。唐朝吏部考功司之属,主持中外官考课。
官署名。简称八番顺元宣慰司。元世祖至元十六年 (1279),招降卧龙番、大龙番、小龙番、程番、罗番、石番、方番、卢番、洪番等部(均在今贵州惠水一带),置八番罗甸宣慰司以统之。十九年,置顺元等路宣慰司,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五兵曹事务。《北齐书·皮景和传》:“又除并省五兵尚书,天统元年(565),迁殿中尚书。”其职掌与“五兵尚书”略同。
即“安徽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