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见“公府西曹”。
官员任职的保障措施。依照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一月九日公布的《文官保障法草案》的规定,除特任官、公使、秘书以外,文官非受刑法的宣告、惩戒法的处分,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免职:一、因身体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 ,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职掌参见“司吹中士”。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理家畜繁殖改良事项。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七月三日公布的《种畜场组织条例》,设场长一人,综理全场事务;技术员二至五人,承长官之命办理技术事务;事务员二至五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支散军粮、验军户实给、均军户差役、劝农耕种,禁杀牛马,禁贩私盐和酒等。其佐官有副使,正七品。见《金史·百官二》。
北洋政府时期临时执政府的内部机构。办理府内总务,职官设置不详。
见“提举学事司”。
官名。南宋置,为军器所属官。初设六员,后改二员。
官名。三国魏置。皇帝出巡或出征时,尚书台部分官员随车驾而行,置此主持随行尚书台的日常事务。陈群曾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任之。见《三国志·文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职类“录尚书事”。官名,三国魏置。皇帝
学官名,西汉末年王莽置。即讲《尚书》祭酒,掌教授《尚书》。《汉书·王莽传中》:“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琅邪左咸为讲《春秋》、颍川满昌为讲《诗》、长安国由为讲《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