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九陂
官名。 西周置。掌水利工程。《微䜌鼎铭》:“令微䜌司九陂。 ”
官名。西周设置,《微鼎》记周王“令微九陂”(《续考图》四·一九)。张亚初、刘雨认为“陂就是用堤堰筑成的蓄水池。九陂之九为言其多。九陂即众陂。司九陂就显然是掌管水利工程的职官。”(见《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5月第1版第11页)此说可供参考。
官名。 西周置。掌水利工程。《微䜌鼎铭》:“令微䜌司九陂。 ”
官名。西周设置,《微鼎》记周王“令微九陂”(《续考图》四·一九)。张亚初、刘雨认为“陂就是用堤堰筑成的蓄水池。九陂之九为言其多。九陂即众陂。司九陂就显然是掌管水利工程的职官。”(见《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5月第1版第11页)此说可供参考。
官名。唐朝北衙禁军左神策军统兵官,德宗贞元二年(786)改神策左厢为左神策军而置,二员,从三品,三年加置二员。辽朝亦置,为加官。
官名。或称“太仆”。西周置。众仆官之长。《尚书·序》: “穆王命伯冏为周大 (太)仆正。”参见“太仆”。
官名,汉置,掌收捕司察奸人。《汉书·酷吏列传·王温舒》:“吏苛察淫恶少年,投缿购告言奸,置伯落长以收司奸。”注:“师古曰:伯亦长帅之称也。置伯及邑落之长,以收捕司察奸人也。”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府军右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掌守卫皇城西面。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名。亦称“藩司”,或称“方伯”。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设,一人,秩正二品。十四年增设左、右各一人。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宣德三年(1428)定十三
明代乡试有以五经取士者,每经各取一名为首,称为经魁。清初仿明制,有以五经中举者,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长州蒋学海以五经中举,称五经解元,乾隆十六年始停五经中举之例。后因称乡试中举的前五名为五经
县市令的属员。见“县市令”。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掌宣政院钱帛之事。秩从五品。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官署名。元置,属宣政院,秩从五品,掌钱帛之事。置达鲁花赤、提举 、同提举、副提举各一人。
参见“十明将军”。
①指古代掌管财物的九种官署。《史记·货殖列传》:“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张守节《正义》:“周有大府、玉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职内、职金、职币,皆掌财币之官,故云九府也。”② 指九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