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弩啬夫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
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律》:“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资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资二甲,免,啬夫(士)任之。”
官名。战国秦置。射弩兵之官长,《睡虎地秦墓竹简 ·秦律杂抄》: “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赀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赀二甲,免,啬夫任之。”
官名,秦置,掌统发弩士卒。《睡虎地·秦简·除吏律》:“除士吏、发弩啬夫不如律,及发弩射不中,尉资二甲。发弩啬夫射不中,资二甲,免,啬夫(士)任之。”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盟约之法。《周礼·秋官》: “司盟,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盟载之法,凡邦国有疑会同,则掌其盟约之载。及其礼仪,北面诏明神。既盟,则贰之。盟万民
官名,西汉置,为虎贲校尉之副,佐校尉,掌文书。俸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虎贲校尉”条。
官名。战国置。掌奉命出使。《墨子·号令》:“外使者来”,“若行具,必使信人先诫舍室。”
官制用语。唐朝凡九品以上文武职事官,皆带散官衔,谓之本品; 依此以定班位、俸给与章服,与实际职掌无涉。
官署名。明、清五城兵马指挥司之一。凡京城内外,划境为五,其南境附该司,掌巡捕盗贼,疏理街道及囚犯、火禁之事。明朝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 清沿置,改副指挥只设一人,俱汉员。
即“治书侍御史”。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在七阶中逐阶升迁,称选调。因难出常调,故又称选海。
官名。太平天国置东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东王府。每部十二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十二尚书,共七十二人,其官阶职同检点。参见“六部尚书”。
官名。三国吴孙权置,掌管军需粮谷及文书帐簿。《三国志·顾雍传》:“赤乌 (238—251) 中,(顾谭) 代 (诸葛) 恪为左节度,每省簿书,未尝下筹,徒屈指心计,尽发疑谬。”官名,三国吴置,掌军需粮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内园使、洛苑使、如京使、崇仪使置,为正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官名。宋置,为武职八阶,在诸司任官为正使。见《宋史·职官九·武阶》、“武功大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