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知事

县知事

官名。民国初期置,为县的长官,掌全县政令;后改称县长。


官名。自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县行政长官一律改称知事后,在整个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均未变更。县知事隶属于道尹,为县行政长官,其资格分为两种:一是经考试合格的,二是经保荐并在内务部注册的。其职掌如下:一、依照法律、命令,执行县内行政事务;二、为执行法律、教令、省道章程,或依法律、教令、省道章程的委任,得发布县单行章程;三、县内的警察、监狱及佐治各员之处分,认为违反法令、妨害公益,或侵越权限时,得停止或撤销之;四、遇特别重要事件,于呈报道尹外,得迳呈省长;五、本县驻屯警备队,得调用之;六、于非常事变之际,需用兵力,或为防卫起见,需用兵备时,得呈由省长或道尹,请驻屯附近的陆军和军舰长官,派兵处理。其官署称“县知事公署”,参见该条。

猜你喜欢

  • 郁人(鬰人)

    官名。周设此官,掌礼器、祭器。见《周礼·春官·郁人》。

  • 管河道

    官名。明朝于河南省置。为本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参议及按察使佐官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管黄河防汛、水利诸事务。专职道员名。明清时设置。明代布政使司左右参政与按察使司副使有以管理河务为

  • 汉经厂

    宫廷祗应机构。明置,地址在皇城内,有内臣若干人。每遇收选太监,则拨数十名习念释氏诸品经忏。其持戒与否,则听自便。每逢皇帝诞辰、正旦、中元等节,于宫中建道场,遣内大臣瞻礼,扬幡挂榜,如民间的做佛事。其僧

  • 贴房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 军械官

    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掌军械事务。军一级设总军械官,镇一级设正军械官,标一级设副军械官。

  • 王府典膳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一人,秩从六品。掌王府膳羞之事。

  • 黄门郎

    官名。①秦、汉时“黄门侍郎”或“给事黄门侍郎”省称。②金章宗泰和二年(1202)置,内侍寄禄官之一,从六品,作内侍局御直、内直有年劳者升进之用。官名。秦和西汉郎官给事于黄闼(宫门)之内者,称黄门郎或黄

  • 领运守备

    官名。明清督理漕粮之官员。隶于总漕。明朝漕粮北运,由卫所官军輓运,设守备、卫守备领运。清朝裁卫,改归州县,而领运之卫所依旧。设守备五人,卫守备九人,皆正五品。下设守御所千总、所千总、随帮效力武举等官员

  • 副通赞官

    官名。清末国子监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八品,咨补。

  • 智聪

    职官封号。西夏授与中品官,与办式同一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