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九九>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主簿

县主簿

官名。汉、晋有之,例由令长自辟署。隋炀帝时,诸县始遍置。唐朝赤县置二人,其他县置一人。初以流外人充任,高宗时始定为品官,任上县者,正九品下。负责勾稽县署簿籍,纠正县内非违。北宋太祖开宝三年(970),令诸千户以上县置,四百户以上至千户县以县令知主簿事,四百户以下县以主簿兼知县事。任赤县者从八品上,任三京畿县者正九品上,任上、中县者正九品下,任中下、下县者从九品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任赤县者从八品,任京畿赤县者正九品,其余为从九品。南宋沿置,县不置丞者,则兼丞之事。负责出纳官物,销注簿书。辽朝亦置,由政事省差注。金朝赤、次赤、诸县皆置,同为正九品,负责佐理县事。元朝亦置。明朝诸县大都置一人,正九品,与县丞分掌粮马、巡捕之事。


官名,汉始置,为县属吏,掌考核簿籍文书,纠正违法,掌印鉴。类似今天的办公室主任。《文献通考》:“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上至三公及御史府,下至九寺五监,以至郡县多置之,所职者簿书。”后汉、三国不置,晋沿置,南北朝不置,隋炀帝时诸县皆置,唐、宋等历代多沿置。见《通典·职官十五·总论县佐》、《历代职官表·知州知县等官》。参看“主簿”条。

猜你喜欢

  • 蒙古提举学校官

    官名。元至元十八年(公元1281年)置于江浙、湖广、江西三行省,提举,从五品,三省各一人;同提举,从七品,三省各一人。

  • 胞人

    官名,也写作庖人,汉置,属少府,掌宰割供肉食,其长官称长、丞。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胞,同庖。

  • 尚药局提点

    官名。金置,为尚药局的主官。见“尚药局”。

  • 吏名,汉朝边郡置候官、候、燧,属郡都尉,掌侦察敌情、报警边事;如发现敌人来,则以烽火报警。燧有长,上承候长之命,下有兵卒若干人。见《居延汉简》、《敦煌汉简》。

  • 协纪大夫

    散官名。金朝司天二十五阶之第八阶,秩从五品中。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五品中,称协纪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改茶马司置,职掌如故,设都大提举榷茶公事领之。后改称茶事司。

  • 北面诸帐官

    辽朝北面官类名。 辽内大部族除迭剌部 (后析为五院、六院) 外,尚有遥辇九帐、奚王府、乙室部及外戚国舅族等,对这些部族,亦设专门机构管理,统称诸帐官。有遥辇九帐大常衮司,大国舅司、国舅别都、渤海帐司

  • 外补

    见“内放”。授任地方官。《后汉书·孝安帝纪》:“公府通调,令得外补。”

  • 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督捕司。顺治十一年(1654)设督捕衙门,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并督捕前、后司及督捕厅为

  • 佥太禧宗禋院事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佥院兼祗承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