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孔目
即“副孔目官”。
即“副孔目官”。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主军务,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韩璞任此职时,督五将军出兵援长安。参见“太府”。
官名,汉时东海中的伊都国置此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伊都国,官曰尔支,副曰泄谟觚、柄渠觚。”
清朝兵部武库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官品令为九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
见“通进银台司”。官署名。宋置,掌受天下奏状案牍,抄录其目进御,发付勾检,纠其违失而督其淹缓。因该司设在银台门内,故名银台司。见《宋史·职官一·旧制通进银台司》。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977)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废。
官名。春秋鲁、晋、楚等国置,掌龟 卜占问。《国语·鲁语下》: “飨其宗老”,“老请守龟 卜室之族”。《左传·哀公二十四年》: “君告于天子,而卜之以守龟于宗祧,吉矣,吾又何卜焉? ”
满语。为清内务府管领下食口粮之奴隶。清初获罪之旗人及其家属常罚入辛者库,专执贱役。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从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从八品。
见“驻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