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膳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膳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膳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西晋武帝置,东晋、南朝沿置。主管南越事务。设府置僚佐,治广州,多兼任广州刺史。南朝陈拟六品,比秩千石。官名。晋武帝置,居广州,主护南越。南朝宋齐沿置。
官名。战国置。掌署内杂役的小吏《墨子·杂守): “睨者小五尺,不可卒者,为署吏,令给事官府若舍”。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领兵。《三国志·凌统传》: “权以(凌)统为承烈都尉,与周瑜等拒破曹公于鸟林。”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或驻守,其位低于校尉。《三国志·吴书·凌统传》
即“四岳”。唐代贾公彦《周礼正义序》:“四岳,四时之官,主四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国语·周语》注:“四伯,谓四岳也,为四岳伯,故称四伯。”
官署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打捕鹰房达鲁花赤招集平滦散逸人户,二十九年(公元1292年)置总管府。大德十一年(公元1319年)升正四品,设达鲁花赤、总管、首领官各一人,令史四人,译史一人,
流外女官名。唐置,属内侍省宫闱局,员额二十人,掌承传诸门,出纳管钥。
辽朝官职类别。治诸宫帐、部族、属国之政,与南面官对称。形成于太祖、太宗时,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下分朝官、帐官、宫官、军官、部族官、属国官、边防官等。北面官又各分南北,有北、南宰相府,北、南大王院等。
官名。金制于盂津渡置讥察、副讥察各一人,秩正八品与正九品,掌讥察奸伪。南迁后置讥察使,秩从七品;副使,秩正八品。陕西置于秦州,河南置于唐、邓、息、寿、泗五州。又置提举讥察使与副使,秩正五品与从五品;沿
官名。清代的厅原为知府的佐贰官同知、通判的办事处所。清制多分派同知或通判专管某一地区,因此逐渐与辅佐知府的同知、通判区别开来。后来在新设治的地区,不便设县或府,乃设厅,由同知或通判为长官,于是厅就成为
官名。即“云南清吏司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