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礼仪院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官名。宋置,见“礼仪院”。
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与“太医校尉”有别。参见“殿中太医”。
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
官名。明朝置,文思院长官,员一人,正九品。职掌参见“文思院”。
本指同官僚属,泛指官吏。《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
官名。五代设置,为马步院的主官,见“马步院”。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掌东宫饮膳,设于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隶家令司。三十一年,改掌膳署,隶内宰司。泰定帝泰定元年(1324),复为典膳署,隶家令司。置令、丞各二员。文宗天历二年(1329)
即“太子前卫率”。
官名。即太子率更令。官名,即太子率更令,详见该条。
官署名。① 西晋惠帝所置尚书省六曹之一,设尚书为长官。旋省并左民曹。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424)复分置,掌户籍及工官事务。② 西晋分民曹置,为尚书省郎曹之一。东晋省并左民曹。北魏复分置,初属右民尚书,
官名。北魏置,为后宫女职,典宫内仓禀。《刘华仁墓志》:“赐宫典禀大监。”(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三一)参见“大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