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曹清吏司郎中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置。见“刑曹清吏司”。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辽置,为文班司的副主官。见“文班司”。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乐”。
郡马别称。
官名,汉置,掌收工税等。详“工官”、“工官令”条。
官名。秦朝设车府令,赵高曾任此官;掌管皇帝的车舆。汉朝和曹魏时期都设车府令,属太仆。南北朝时也设车府令;宋齐以后属尚书驾部;北齐以后又属太仆。唐朝设车府署,为太仆寺所属四属之一,设令、丞各一人,掌管王
满语官名。意为办理文书、文件之人。后金天聪五年(1631)设六部时由“巴克什”改称。为清朝中央各部院衙门、内务府、地方督抚衙门以及八旗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衙门内掌管翻译、缮写满汉文书之低极官员,通过
宋朝功臣号。参见“功臣号”。
政区名。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0年)宋金和议成,旧时京东东、京东西、京畿、京西北、河北东、河北西、河东、永兴诸路全沦于金,秦凤路诸州亦多不为宋所有,其时疆域,东尽明越,西抵岷嶓,南至琼崖,北达淮汉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不遇类科目。景云二年(公元711年)诏举,李俊之及第。